惠州一家通讯公司的工作人员违规搭接网线,导致一用户触电死亡。日前,惠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被告人何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何某某、陈某(另案处理)于2015年3月开始在惠州市某通讯有限公司宽带部工作,负责该公司承揽的中国移动在惠东县黄埠镇田富围至海滨大道中段的宽带安装和维修业务。同年5月18日12时许,何某某、陈某受公司指派到黄埠镇海滨大道某公寓604房给被害人唐某海安装宽带网线,由何某某负责架设和连接网线,陈某负责放线。其间,何某某违规将网线搭接在该公寓外高压电杆塔的变压器上,后再接入该公寓东墙的移动网盒中。同年5月23日21时许,因该网线掉落在变压器上,导致被害人唐某海在检查网络时触碰到网线而触电身亡。案发后在黄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被告人所在的公司与被害人唐某海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该公司向被害人家属一次性赔偿100万元,被害人的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惠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被告人的行为属过失犯罪,案发后其所在公司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